1、负责编制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区县(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举办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夏令营等青少年科技活动,负责协调全市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3、负责推动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阵地建设和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的开发、开放和共享工作。
4、负责开展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训、评定工作,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相关的国际(境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5、负责全市科普展览展示、基层巡展、科普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性文明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6、负责市科协机关信息化建设和保密工作的技术工作。
7、负责市科协大院物业管理。
8、完成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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