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区生:因家庭住房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本市城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2.配套生: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长沙城区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外地回长生:具有长沙市城区户口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本地小学入学登记需带上房产证件和户籍证件。
(1)房产证件的形式: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
二是若家长没有房产,而是租住房,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
(2)户籍证件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公安户籍部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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