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驾驶证到辖区交通大队车管科窗口领取、填写《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表》;
2、到规定地点进行身体检查;
3、到辖区交通大队车管科窗口查验微机记录,对记分未满12分且无违章、事故未处记录的,由民警在《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表》签章;
4、持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表》和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选择合适地点就近换领驾驶证。
一、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1、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