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是懒人管理交通的懒办法,应分类管理。在城市最繁华地段,要有利于行人,不但要禁摩、还要禁所有类型的车辆。在人流最较大地段,应取步行、自行車、电动车、摩托車与小汽车并重的原则对待,但公交车、的士应适度优先。目前城市建设缺乏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用車道,被汽车道独占。既不公平,也降低了汽车行驶速度,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和管理难度。
当前,人流较大地段应划出公交车、摩托车、电动车共用车道。人行道划出自行车道。新建道路应规划更科学具体。
长沙以前的禁摩范围:湘江以东:湘江路、栖凤路、车站路、长善路、京珠高速、湘府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以及芙蓉北路的浏阳河桥至北二环路段、芙蓉南路的湘府路口至韶山南路路口路段。湘江以西:潇湘大道、二环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
此次扩大的禁摩范围:湘江以西:增加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龙王港路、金星南路、二环线合围区域(将高新区部分区域和汽车西站区域纳入其中)。湘江以东:北边界扩大至二环线、芙蓉北路、福元路(将湘江世纪城区域纳入其中);东北边界扩大至汽配路、京珠高速(将世界之窗区域纳入其中);东边界增加长沙大道、新花侯路、香樟路、京珠高速合围区域(将武广新站区域纳入其中);南边界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至绕城高速(将红星市场区域纳入其中)。
自2011年8月22日零时起,以上区域内的道路禁止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通行。根据长沙交通流量,禁摩区域还将继续扩大。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
摩托车在长沙二环以外一般没问是,只要有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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