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标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长沙市城区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12元,三县(市)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16元。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劳动合同期内本人主动辞职的,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办理申领手续前,应先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可以到社区现场办理,也可下载“智慧人社” “长沙人社”手机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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