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按月计量,物业和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合同来约定缴费周期,可以按月、季、半年、年度收取,我国法律对物业费的收取有明确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一次收取的物业费用不能超出六个月,也不可以要求业主缴纳超过一年的押金等费用。
长沙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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