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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律协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2025-11-24 13 51kk

长沙市律协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长沙一律师因收费过低,被律协处以警告处罚,大家怎么看?

#法律人的日常#

这事在某网络平台冲上热搜,也是挺让人意外的。

对于这事,我其实有些想法。

首先,说一下律师费的定价。

各地律协几乎都有收费指导意见,包括政府指导价和市场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基于一些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较多,比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给付基本生活保障等,律师收费具有半公益性质,事实上,各地的法援已经很好地覆盖了这些案件,真正进入社会律师手中的并不算多。

市场指导价,是多数案件的收费标准,具有一定的幅度空间,常见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等,都属于此类,律师费的最后收取,通常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

其次,说一下律师收费标准的问题。

即使有各种收费指导意见,但毕竟是意见,有些时候并非合法又合理,所以就有了上下幅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按标的额比例或按件收费的案件中),但这个幅度通常也不会特别高,拿海南的标准来说,正常幅度是上下20%,但真正遵守起来,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收费指导意见多采用单向定价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而忽视了律师的专业能力、人品、职业操守可能对案件存在的巨大影响,此外,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也没办法用指导意见进行衡量,很多时候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

那么,针对一个案子收几千还是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的问题,有好的办法既能够反映律师的专业水准、专业经验,又反映当事人的经济水平,还反映案件的难易程度吗?

有的。

从律师的定位说起,就靠谱多了。律师是个具有较强专业水准的社会服务人员,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律师服务行业又是个需方市场,律师就应当被丢入市场,供当事人去挑选,那些所谓的市场指导价,其实就限制了律师与当事人双方的选择利益,也应当被废止。除了极少数涉及弱势群体诉求的案件采用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的案件都应当采用市场价,就像菜市场买卖青菜一样,明码标价供当事人选择即可。

所以,低价竞争这事被投诉,问题的关键可能并不在低价,而是收费如此之低,却又根本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反应的可能不是低价收费(实际上也没收到钱),而是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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