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落户落户条件:
1、35周岁以下(含);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3、落户区域: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2、投靠落户主要有这5种情况:①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到本地。
高校毕业生落户
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长沙
人才新政规定: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迁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到长沙市政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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