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并以灵活就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过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
参保人首先要确定在哪里办理退休,其次要提前做好异地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也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账户合并。
然后参保人可以在退休地办理社保退休手续,参保人需要向异地的社保局提交社保退休材料,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社保退休手续;最后社保局会把养老金发放到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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