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在古代叫潭州,潭州是隋朝至明朝时期州治或府治长沙的古称。
潭州曾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潭州行省,是大部分湖南地区以及部分湖北地区在古代的称呼;也曾作为二级行政单位潭州或潭州府,地域包括今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
1.潭州。
2.潭州是古代行政区,在隋朝至明朝是治所长沙的古称,所辖区域多有变化。
3.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隋炀帝时废除潭州,另立一级行政单位长沙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又改长沙郡为潭州。以后至明洪武五年(1372年)以前,或潭州、或长沙,有段时间还有天临路之称,明洪武五年(1372年)再改为长沙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长沙古名也是长沙,古又名潭州。公元前221年,以长沙为中心,在北至湖北以南、南逾南岭、东临江西西北、西接沅水流域的范围内建立起了长沙郡。据记载,长沙地区夏时属三苗国,后华夏族征服三苗族,长沙地区成为扬越人居住地,名沙,意为湘江两岸白沙如带,而加之古越语发语词或虚敬词长,得名长沙。
隋文帝开皇九年,以长沙有昭潭,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改临湘县为长沙县,此为长沙县名之始。隋炀帝时废除潭州而复置长沙郡,以长沙县为郡治。长沙商业繁荣兴旺。自古以来商贾云集,交易兴旺,清末即成为全国四大米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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