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有6个区,分别是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
2、长沙从1949年8月至1958年为不管县时期,只管市、郊,没有辖县。1959年以后为管县时期,有辖县。
3、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东、南、西、北、郊5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 2011年7月,望城撤县改区,成为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城区由975平方千米增至1938平方千米。2017年4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以原宁乡县的行政区域为宁乡市的行政区域。宁乡市人民政府仍驻玉潭街道金洲大道5段398号。宁乡市由湖南省直辖,长沙市代管。
4、截至2018年,长沙辖6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长沙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80个街道、95个镇、14个乡,715个社区、1169个村。 政府驻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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