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长15日。
2.湖南省公安厅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申请受理后的15日内,制作居住证并发放给申领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派出所实行居住证现场申请、现场制作并发放。
3.长沙市公安局的业务属于湖南省公安厅领导,执行湖南省公安厅的规定。
长沙办理居住证时间最长需要七天。提交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省内户籍5年内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可不提供;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比如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结婚证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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