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落户条件包括:
1.具有长期有效的居住证;
2.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包括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
3.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年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从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人等;
4.在长沙市参加工作并已缴纳社保或个税连续满3年;
5.在长沙市连续租赁住房并缴纳社保或个税累计不少于9个月。以上条件需满足其一方可申请落户长沙市。
长沙市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就业条件:申请人需要在长沙市就业,并能够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
2. 房产条件:申请人需要在长沙市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购买的房产、租赁的房屋或者与亲属同住的房屋等。需要提供相关的住房证明材料。
3. 学习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就读长沙市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材料。
4. 技能人才条件:长沙市为吸引优秀的技能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落户政策优惠,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以在相关政策中了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身份的申请人可能有不同的落户条件和要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请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户籍办事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外地人在长沙县落户,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长沙县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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